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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5-03-09 13:04:11  作者:pSznSpZiGTMhDbJz
  (一)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园林绿化、林业等领域的法律规。参与制定全区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园林绿化、林业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的规定及措施,并监督指导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区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辖区绿化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编制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动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全区园林绿化和林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区各街道(乡)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园林绿化和林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街道除外)。负责本单位及所属执法队伍(含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化建设。实行集中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   (四)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承担对辖区市容、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各类问题的发现、交接、督办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职责,协调、督办、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事项。负责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督办市民投诉事项。   (五)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行政管理、路政执法、开挖恢复。负责全区管理权限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检测评估、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和环境综合治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区管桥梁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管理区管桥梁、隧道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负责区级平台投资的新增桥梁、隧道接管移交工作及移交后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建成交接后的市容环境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道路井(沟)盖、架空管线、城市家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热力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 404 Not Found  (七)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工作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指导、监督和实施。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负责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违法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造物或者其他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负责查处擅自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各街道查处装饰装修活动中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及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经营场所行为。配合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查处违法建设。   (九)负责区管景观灯光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指导、监督门面招牌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金年会(金子招牌)。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张挂宣传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   (十)负责城市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新技术引进。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秩序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发布和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法规范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技术、经济资料的汇总。负责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运营监管。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交通防汛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金年会(金子招牌)   (十二)负责推进社会绿化,组织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建设绿化生态体系,开展义务植树和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对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负责发展林业产业、指导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全区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园林、林业行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负责对辖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四)负责检查指导辖区绿地的保护和现有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控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开展资源检查。负责对辖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金年会。负责报建程序中绿地率的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和验收工作,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十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审验工作。负责因建设或其他需要占用绿地、树木砍伐、修剪、移植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管有关违章行为。   (十六)负责检查指导全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已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附属绿地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指导植物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负责区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属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文明游园、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公园文化活动和科普教育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负责园林和林业科技、人才等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和标准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园林和林业系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协调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八)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区森林资源限额采伐的编报,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以及木材加工、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初审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林业改革工作。负责区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林业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城市绿化和林业国有资产和各项资金。负责组织辖区园林绿化、林业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林业的普查、统计和绿化信息的收集工作。承担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招投标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园林绿化、林业有关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